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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换妻心理的思考和讨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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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11-9 21:46:2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“换妻”问题可以说是2006年最受关注的社会焦点问题之一,李银河因为表示对换妻持宽容态度而被《新周刊》评为“年度知道分子”。    换妻,在我刚一听说的时候,感到非常的不可思议。但是,仔细想一下的时候,又觉得不会是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。因为换妻是夫妻之间相互公开的、光明磊落的、双方自愿并共同达成协议的性行为,没有侵害任何一方的利益,而且是男人换妻的同时,女人也换夫了,的确做到了男女平等。这样的话,就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,即不太损害夫或妻的个人利益,也不太威胁他们的夫妻关系或者婚姻。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心理咨询丛中    所以李银河称换妻没有道德问题,应当受到保护。她认为,换偶活动是少数成年人自愿选择的一种娱乐活动或生活方式,它没有违反性学三原则(自愿、私秘、成人之间),是公民的合法权利。    别管社会学家怎么说,我们最关心的是,人们为什么要换妻,“换妻”的心理内在动力与机制。一、换妻,是怎样的一种心理境界?    看到大家的讨论,我也在问自己:我能接受换妻吗?回答是:我目前暂时还难以接受,因为我还是把自己与爱人的关系当作是“相互拥有”亲密关系,这关系包括性和爱,而且还无法把性与爱分开得清清楚楚,所以,如果换妻,我就会觉得伤害了双方相互拥有的这份亲密感情。     现在让我们试想:换妻者,在心理上,一定是要把性与爱分开的,把性几乎和吃饭几乎等同起来,同时,又相互真切地爱着。相互拥有的感情,是封闭的;同时却把性放开。这的确是一般人挺难做到的。    换妻者,大概达到了这样一种境界:双方相互深爱着,这样的爱,在他们内心是深信不疑的,所以,无论怎么换妻,都不会动摇内心的深爱。    在这样深爱几乎成为坚定不移的信念的同时,他们再把爱与性分开,把性当作像吃饭一样的轻松自由,去享受,即:让配偶不仅可以吃我给他/她做的饭,也可以看他/她去吃别人给她/他做的饭,只要他/她觉得好吃,他/她高兴开心,我就快乐幸福,我们也会继续相互深爱着。    所以,如果换妻是这样一种境界的话,一般人可能目前还暂时难以达到。由于性与爱分不开,相互拥有爱,就要求必须相互拥有性。如果性不能相互拥有,就导致爱情也因此而受伤害。    多X年来,我们一直默认着这样一种模式:爱情中包含着性爱,性与爱的统一,灵与肉的统一,是最完美的爱情。现在要把性与爱区分开,要把“性”开放搞活,还是一件挺难想象的事情。 二、人们为什么要换妻?    应该说,一夫一妻制,是社会组织有序的要求,马克思曾经说“婚姻是私有制的产物”。一夫一妻制,也让人们获得归属感、安全感、尊重和信任,具有避免不必要的同性之间的凶残竞争、伤害的好处。所以,一夫一妻制,是“二人联合体”,是两个人之间的一种内部“公有制”,在这种公有制中,既让夫妻双方得到了安全感,也由于缺乏竞争机制,而培养了夫妻双方的懒惰心理,甚至会产生审美疲劳。    一夫一妻制,的确是千百年来人们在适应环境的过程中,在社会化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行为,或者说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产物。    换妻,也许是由丈夫首先提出来的,但是,如果能够最后实施的话,还是经过了妻子的同意,即,妻子的个人意志在其中同样地起着作用,最终换成的时候,妻子也同等地得到了她能够得到的性爱。如果说,资本主义的主要矛盾是“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”,而当前婚姻制度中的主要矛盾是“爱情的社会化与配偶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”。换妻,其实是在挑战“配偶性爱私有制”的婚姻形式,由此开始,“配偶私有制”可能会被动摇。    同时,在人的内心,仍然存在着寻求新奇刺激的心理需要。在男权社会里,男人拥有比较公开的这样的观念和行为。好像女人对感情就比较专一。其实,女人,结婚后也会去不断地欣赏丈夫以外的其他男人,也会私下里幻想着与丈夫之外的其他男人做爱,而且可以幻想着、暗自欣赏着好几个男人。但是,在男权社会里,女人的这些性幻想,受到了更多的压抑,所以,女人会表现得比男人更专一、更忠贞。    女人和男人一样,有着“与多个异性做爱”的内心心理需求,这大概是换妻行为之所以产生的心理内部动力。但是,这样的内心欲望,并不一定会必然导致换妻行为。因为,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好,可以选择离婚,也可以选择“婚外情”,如果是性的方面不满足,也可以各自去找男/女服务生。为什么必须要“换妻”呢?换妻有什么独到之处呢?这是一个必须要回答的问题。    我在网上查到了换妻俱乐部的条约(附后),加入该俱乐部,必须有婚姻证明,证明参加者必须是真正的合法夫妻。这提示,换妻不仅是让夫妻双方有机会获得更多的性爱机会,还一定会是与保持婚姻存续有关。    是否可以这样回答:因为夫妻双方商量,双方自愿,所以,就不会有“道德压力”,不像“偷情”那样,是“感情背叛”?    婚姻的缔结,或许是缘于爱情,而婚姻的维持,其唯一的依据是两个人能够达成协议的那一部分,而不是性或爱。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在换妻问题上达成协议,婚姻就能保持下来,两个人的相互信任和依恋感情,也能够保持下来,这些都是爱情中的感情成分,唯独把“性”开放出去,而且是在夫妻双方都公开自愿赞同的情况下,开放出去。在开放“性”的同时,夫妻仍旧保持着婚姻关系,保持两个人的亲密与信任、尊重。三、换妻的好处与害处    对这个问题,我试着总结如下。因为我也没有经验,所以,也只能算是猜想,愿意听到具有真实换妻经历者的评论、指正。好处是:1、让自己和配偶得到更多的性爱,在夫妻之间公开地,如果能达成协议的话。2、通过交换,二人性爱变成了四人性爱,获得新鲜感,使性的刺激变得更为强烈,更能激发性爱热情,满足好奇心。3、婚姻形式能够保持下来了,如果是双方自愿而且能够达成协议的话,而不至于因为婚外性爱而离婚。4、夫妻之间具有平等的机会,如果是双方自愿而且能够达成协议的话。5、换妻引入了竞争机制,通过有可能失去丈夫或妻子,激发夫妻之间的感情沟通和相互吸引、相互拥有的热情。害处是:1、看到自己最爱的人与别人做爱,让自己经受痛苦的折磨,会感到自己被爱人所遗弃。2、会伤害夫妻之间的亲密关系,特别是当无法把爱与性分开的时候,最后导致感情婚姻破裂,因为如果配偶性爱都是跟别人做了,特别是看到自己的配偶跟别人那样投入疯狂地做爱,自己失去了对配偶的专有权,就会觉得配偶不再值得自己珍惜,当然,在这个方面也存在一个问题,珍惜配偶,是因为性爱和他/她的身体吗?3、引入竞争机制,每个人都想表现得更加强大的性爱能力,担心自己是弱者,在竞争中失败。4、看到自己的爱人被别人做爱了,感到自己吃亏了,尽管自己也去与别人的配偶做爱了。5、换妻之后,如果被他人知道了,会承受很大的社会压力,如果顶不住的话,会有羞耻感、自我厌恶感。四、问题与展望    人,是很聪明的一种动物。人总是会想方设法地“趋利避害”的。换妻现象之所以存在,我相信,换妻者一定是从中获得了某些好处,否则这样的行为不会变得流行起来,甚至有扩大流行的发展趋势。换妻,作为一种人的行为而存在,其中必有某种道理,尽管我们目前仍然不清楚具体是什么心理学机制和道理。这有待将来进一步探讨。    社会,是由每个个体的人组成的,在强调每个人要适应社会的同时,我们也强调,社会文明肯定是要为人服务的,为大多数人,尽量满足大多数人的心理需要,尽量平等地满足每一个个体的心理需要。所以,从这个角度来说,如果换妻者能够满足自己的心理需要,而不伤害他人利益的话,社会应该是能够接受的。其实,社会是否接受,不是我们说了算的,而是看多X年之后,这样的行为是否变得越来越普及,越来越成为一种大众行为。这要等许多年之后再说了。在这里,我无法作出准确的预言。    换妻行为,其实际操作难度也很高:要求四个人,同时都能够接受这样的方式。四个人的感情强度和深度大致差不多,不然的话,就难以成为“四人联合体”了,而变成了“二人方式”,另外的两个人就会被挡在外面,或者觉得自己是被抛弃者,心理上受伤害,这个活动就无法持久地进行下去。    最近来夏威夷参观学习,关于换妻之事,我也问过美国的几个同行,他们的回答基本是这样的:前几年在美国的确曾经风行过换妻,后来出了很多问题,包括凶杀等,所以,最近几年已经不怎么流行了。    换妻行为,的确是在挑战着现有社会文明的道德底线,同时挑战着每个人心理承受力的底线,是极其残酷的,甚至可以说是挺“血腥的”,它似乎要让人们摆脱婚姻制度的限制,回复到原始性爱竞争中去,但实际上,目前的人们又不能像雄狮争夺雌狮那样地相互撕咬和争斗,换妻也不同于强X,他们是有很多具体规定的,换妻毕竟是在法律社会中出现的一种新的现象,所以,换妻行为,尽管有些“原始”,但它必须首先遵守当今社会已有的法律和道德,这也包括男女平等、双方自愿、公开协议等。所以,换妻,是“一夫一妻制”在当今时代发展形成的一种新变式,它既是“一夫一妻制”的现代发展,又是对“一夫一妻制”的挑战。    性与爱的分离:为了祝福自己所爱的人幸福,因为爱他/她,所以同意让他/她去跟别人做爱,只要他/她幸福就好,这样来说,爱一个人就已经由占有一个人变成了对他/她的祝福。如果真能达到这一步的话,可就成了博爱了。试问:我们真的能够做到“性与爱”的分离吗?这样的分离,真的会对人类有好处吗?就算是一个人有能力把性与爱分清楚。那么,把性爱的成分从爱情中剥离出去之后,剩下的爱情,又是什么呢?好像这时爱情也变了味道,或者说已经变得残缺不全了,因为性与爱的统一,才是最完美的爱(我还是接受这个比较传统的观念)。所以,换妻之后,当事人或许会问自己:“我还爱他/她吗?他还爱我吗?我对他/她的爱,究竟是什么呢?困惑!困惑……”    我做了很多年精神科医生和心理治疗工作,对于来访者的心理问题,我一般是比较善于理解的,而面对“换妻”问题,我目前仍然感到是最难理解的问题。所以,愿意把这些不成熟的想法说出来,与大家分享与讨论。       最后,我还想说:关于换妻,让我们思考,再思考……,讨论,再讨论!----------附: 某换妻俱乐部的规章制度——  “为促使双方认真考虑个人行为,尊重个人隐私,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及对家庭造成的伤害,本俱乐部特制定以下公约,希望双方加以遵守。  郑重声明:本俱乐部强烈谴责违反规则的行为。  1.充分尊重个人隐私,双方中若有一方对透露地址、电话等个人资料持有异议,则不得窥探打听。  2.充分尊重女方意愿,未经女方同意,不得进行违背女方意愿之行为,更不能采取非法手段达成目的,由此产生的严重后果,请深思熟虑。  3.双方应本着坦诚的态度进行交流,对个人的兴趣、爱好、癖好建议事先进行充分的沟通。以免双方产生不快。  4.对于双方的身体状况,如:是否有传染性疾病等不适宜的疾病。请自觉加以证实及表明,由此产生的严重后果,请深思熟虑。  5.双方在交流过程中均不得使用伤害对方或使对方不适的手段,尤其男性请发扬绅士风度,充分爱护、尊重女士。  6.双方请证实具有法律效力的,真实的合法夫妻身份。  7.若双方育有子女,请约束自己的行为,严禁产生影响下一代的行为。  8.交流结束后,如一方没有继续交往的意愿,另一方不得纠缠。不得破坏对方家庭。  9.严禁任何一方产生金钱交易。  10.不得在公众场所或有熟人知晓身份的场所作出与对方亲昵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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